借阅须知

当前位置: 首页 -> 入馆指南 -> 借阅须知

借阅须知

1、各借阅室实行开架管理。
2、读者凭借阅证进入借阅室。读者所携带物品,一律放在书包柜中。
3、为防止图书乱架及破损,读者阅完后的图书归还原处,或放置于管理处。
4、读者每次从书架上取书,外借册数不得超过五册,借期文学书14天,其它类图书借期一个月,阅览图书每次限取一册,多余的图书,工作人员有权收回归架。
5、读者有需要复印者,须经工作人员同意,办理相关复印手续,如需将书刊带出馆外者,须经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。
6、读者应爱护书刊,保持书架整齐。凡发现有撕损圈划,污损,乱放书刊现象者,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。
7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得在阅览室内大声说话,吹口哨及随意走动,走路时应放轻脚步。
8、保持室内环境卫生,不准吃零食,不准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等杂物。不准在阅览桌椅及墙壁上乱写乱画,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。
9、馆内严禁吸烟,违者将给予处罚。



Copyright © 2013 长治学院|图书馆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*768以上分辨率 IE8.0版本浏览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