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管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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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使用管理办法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5-03-03

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是举办学术报告、讲座、各种工作会议,以及学生团体活动的场所,为进一步规范管理、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和设备的完好率,更好地为教学、科研、团体活动服务,根据实际情况,特制定此管理办法:

一、多功能报告厅使用的基本原则

1.使用单位必须事前提出申请,经图书馆办公室审批后统一安排;

2.报告厅的使用安排遵循校级会议及活动优先的原则,如无重大会议及活动安排,则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,由图书馆进行统筹和调整;

3.各单位部门应自行做好会务工作及自行布置活动场景,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。学生参与举办的活动,必须安排教师或管理人员全程参与指导和管理。

二、多功能报告厅使用须知

1.使用单位要爱护报告厅内公共设施,不得擅自开关电器设备,除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配备的设备外,其余活动所需设备均由使用单位自行解决。报告厅内外公共设施若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,须做出相应赔偿;

2.除活动正常需要的会标或横幅外,未经图书馆人员同意,不得在报告厅内外随意张贴和悬挂各种海报、横幅、标语、广告等。

3.多功能报告厅按照“谁使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,使用单位对活动安全和内容负责,对参与人员进行使用须知和安全教育,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工作;

4.保持厅内干净卫生,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丢杂物等;活动结束后,使用单位须安排人员做好报告厅的保洁工作,将设备设施归位,与图书馆工作人员做好设备交接和保洁验收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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