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,充分发挥图书馆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,促进图书馆决策科学化,工作规范化,保证图书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,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图书馆工作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了本制度。
(一) 会议总则
1、党政联席会议是研究、审议、决策图书馆党政工作的最高形式。
2、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保证图书馆运行秩序,提高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,是促进民主集中制实施,规范图书馆工作的有效形式。
(二)会议原则
1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。图书馆领导班子个人分工明确,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沟通、协商、理解与支持,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性。
2、坚持群众路线原则。图书馆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,密切联系群众,广发听取各方意见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,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性、科学性和准确性。
3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。坚持与中央、省、学院保持一致,接受上级监督,自觉执行上级有关决定或决议。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,对重大问题决策、重大工作部署、重大资金使用等集体讨论。
4、坚持严守纪律的原则。会议决议事项,禁止泄露会议讨论情况,对泄密产生的不良后果,将追纠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(三)会议规则
1、会议由馆长或支部书记主持。图书馆副职领导、支部书记、办公室主任及各部主任参加。
2、会议议题由馆长和书记共同研究决定。
3、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与安排。会前将议题和相关资料交送参会人员,参会人员提前了解会议内容,做好积极发言的准备。
4、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。
5、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。遇到重大事情或特殊情况,有支部书记和馆长商定,可随时召开。
(四)会议内容
1、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、指示、决议和措施。
2、研究图书馆的发展规划、年度经费预算、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、文献资源建设方案以及事关图书馆全局的大事。
3、研究图书馆工党政工作,党风廉政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稳定方面的重要问题。
4、研究制定图书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
5、审议批准建立、修改、废止相关的图书馆规章制度。
6、其他需要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、决议的事项。